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被告:北京科贝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A1栋二层。
法定代表人:叶明球。
审理经过
原告王磊与被告北京科贝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王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王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王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