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37208719552,住所地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大道33号。
法定代表人:魏淑明,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宜昌利达丰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56547350X1,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二组。
法定代表人:刘小平,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9年7月31日对申请执行人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为与被执行人宜昌利达丰华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鄂0505执406号。2019年12月19日,本院对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2月24日,本院对该案立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鄂0505执恢13号。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为由,要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鄂0505执恢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