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曲靖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曲靖市麒麟区麒鸡路巧克立公寓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775549074E。

法定代表人:施长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静,云南恒序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颜林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自由职业,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现住曲靖市麒麟区。

被申请人:贾琼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现住曲靖市麒麟区。系被申请人颜林鹏之妻。

审理经过

申请人曲靖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颜林鹏、贾琼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撤销程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