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明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被告:王凌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现住开封市禹王台区。

审理经过

原告陈明运诉被告王凌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受理。2021年10月11日,原告陈明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自愿要求撤回对被告王凌霞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陈明运的撤诉申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明运撤回对被告王凌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5元,由原告陈明运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裴 蓓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司红伟 书 记 员  张 慧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