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名城同惠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林管局底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082697816B。
法定代表人:郭程刚,职位:董事长。
被执行人:石宝昆。
被执行人:石宝英。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名城同惠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宝昆、石宝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冀0826民初516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冀0826民初516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