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
以上两被上诉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家欢,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唐某、张某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4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4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王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0元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