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从业人员,住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建行小区*-*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刚,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杨雪婧,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宁夏彭阳县城阳乡长城村叶寨队*。
案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速裁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8月12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郭鑫撤回起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实际收取463元),由郭鑫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晓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钱晓莉 书记员 孔令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