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二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都昌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被执行人:余春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都昌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二毛与被执行人余春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因履行期限过长,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江西省都昌县(2020)赣0428执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