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睿亿通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某,住山西省河津市。 被告:河南炬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内蒙古卓铄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山西睿亿通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炬跃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3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9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韩晓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艳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