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胜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南城县。 被执行人:罗青,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南城县。

审理经过

陈胜华与被执行人罗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1)赣1021执976号执行案件冻结了罗青的银行账户,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被执行人尧文彬的银行账户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罗青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范 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严如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