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的姚某某罚金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红梅 审判员 何国平 审判员 付 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丁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