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民,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桂林市象山区。

原告:刘政,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桂林市象山区。

被告:阳建国,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桂林市象山区。

被告:李小周,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桂林市象山区。

审理经过 原告刘民、刘政与被告阳建国、李小周相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把原告202室被水浸湿发霉的天花板和墙壁(约10㎡)原有的腻子铲掉,重新刮腻子;因302室漏水造成已经发霉的大柜子背板更换,或者原告找人修复已损坏发霉的墙壁、衣柜,由被告支付以上项目的维修费用,估值共计2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刘政在2021年临近春节时,发现其母亲居住卧室的天花板一角有湿的痕迹

-2-

,即上楼想了解漏水的原因,但302室被告把房子租给了别人,租客回家过年,无法查看,直到元宵节过后,租客和被告才来。原告找到被告,查看202室、302室漏水原因,原告202室漏水状况比之前发现时更为严重。水一直顺着漏水一侧的墙壁往下流,造成墙壁发霉,放在此侧的大衣柜背面及柜子里面的背板全部发霉,柜子里的衣物潮湿污损,有些衣物已不能用,只能丢掉。被告把自家302室的水阀关闭后,才没有出现墙壁流水的现象。此事的发生不仅给原告的财产造成损失,也给原告造成精神和体力上的痛苦,损坏别人的东西理应照价赔偿,而且原告也未提出过分要求。事发后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业委会的人员都到202室看过,但以上损坏被告至今未予修复,故提起诉讼,请求公正判决。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把自家302室主卧室的地面维修至不漏水状态,以免再次发生漏水现象,殃及202室;2.判决若原告找人修复已损坏的墙壁、衣柜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告支付以上项目的维修费用,最高不超过估值。

被告辩称 被告阳建国、李小周辩称:原告说的是事实,我愿意赔偿。但原告的衣柜应折旧赔偿,刮腻子大约是16-18元/㎡。我们的房间只是铺瓷砖,因为是老房子,没有进行二次防水,预制板漏水是无法解决的。发生第二次漏水是因为维修厕所的时候将沙子堆在客厅所造成的,现在已经维修好。卧室房间不会有水,也不会再漏水。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以下事实:原告刘民的房屋位于桂林市象山区,房屋使用人是原告刘政,二原告系姐妹关系。二被告系夫妻关系,二被告的房屋位于桂林市象山区。被告的房屋与原告的房屋系上下相邻关系。

2021年3月上旬,因被告上述房屋主卧卫生间沉箱水满溢出,且未做好防水措施,导致水渗

-3-

漏至原告上述房屋卧室,造成卧室一侧墙壁受潮污损,靠墙壁放置的大衣柜背板受潮发霉。原告向被告反映上述情况后,被告于2021年3月底对自己房屋卧室卫生间进行了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被告将含水的沙子堆放在客厅,又造成二次渗水,造成原告房间天花板起壳。被告表示现已将卫生间漏水问题修复,原告亦表示目前无漏水现象。但原、被告双方无法就原告房屋及物品损害修复问题达成协议,原告为此提起本案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原、被告的房屋是上下相邻关系,由于被告房屋卫生间防水措施不到位的原因,导致水流渗至原告房屋,并造成相应墙壁污损、起壳、衣柜背板受潮发霉等财产损失,被告负有维修、更换的民事责任。现被告表示已将房屋卫生间漏水问题修复好,且原告表示目前已无漏水现象,说明当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把自家302室主卧室的地面维修至不漏水状态,以免再次发生漏水现象”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五)、(六)项、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被告阳建国、李小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刘民、刘政房屋(桂林市象山区)内因渗水导致受潮污损、起壳的部分墙面进行合理修复;将因渗水导致受潮发霉的衣柜背板进行合理更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阳建国、李小周负担。

-4-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16,开户行:农行桂林七星支行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员 熊 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胡陈晨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