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季廷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委托代理人:王燕,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明伟,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季廷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委托代理人:董玉金,山东贝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冰,山东贝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季廷法与被告季廷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申请对录音资料真实性进行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