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彭露,男,****年**月**日出生,住广西柳州市鱼峰区。
被执行人:柳州市福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226号汇金1号7号楼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00768949774D。
法定代表人:刘新春。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彭露与柳州市福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彭露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203执21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