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贾慧娟,女性,****年**月**日出生,411022197207086620,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被执行人:王建民,男性,****年**月**日出生,411022196006107232,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被执行人:梅占军,男性,****年**月**日出生,411022196402257216,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贾慧娟与王建民、梅占军民间借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2020)豫1082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12月17日以(2020)豫1082执328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王建民所有的位于长葛市老城镇创业小区2号楼1单元0112002号房产一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
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王建民所有的位于长葛市老城镇创业小区2号楼1单元0112002号房产一套(证号:豫(2017)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3983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