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龙潭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住所地吉林市龙潭区。
法定代表人:张晓波,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妍,该局科员。
被执行人:贾洪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市龙潭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龙潭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与被执行人贾洪全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21)吉0203行审6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履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