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朱伟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张玉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姚光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
一审被告:刘新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卫辉市。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朱伟广因与被申请人张玉庆、姚光凤及一审被告刘新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豫0781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朱伟广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九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