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全分,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
被告:卜东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石家庄市赵县。
审理经过
原告梁全分与被告卜东果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立案。2021年6月17日,原告梁全分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梁全分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5元,由原告梁全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