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之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雷州市,现住广东省徐闻县。
被告:广西凭祥市乔志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凭祥市新华路1支4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81574566046U。
法定代表人:马志高
审理经过
原告陈之强与被告广西凭祥市乔志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2021年7月1日,原告陈之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陈之强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陈之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