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佛冈县长江嘉富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冈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
法定代表人:陈周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战,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区婉妮,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艾尔夏尔贸易(广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
法定代表人:KARIMHAMMAD,该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家祥,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佛冈县长江嘉富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与艾尔夏尔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查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争议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