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侯志勇,男,1970年02月28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和平区。
被执行人:秦建发,男,1970年07月18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
审理经过
关于侯志勇与秦建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07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秦建发在58×××84账户内余额人民币5467.31元,现因案件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秦建发在天津银行58×××8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467.31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