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强克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承明,安徽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丁诗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审理经过
原告强克荣与被告丁诗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依法采取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赵新丽 人民陪审员 潘小丽 人民陪审员 朱国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伍 靖 书 记 员 伍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