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欧阳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洞口县人,住洞口县。
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凯,湖南湘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武冈市展辉学校,住所: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庆丰西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段世辉。
审理经过
原告欧阳苗与被告武冈市展辉学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8日立案,原告欧阳苗未在本院限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欧阳苗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