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涂远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被申请人:徐飞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涂远华诉被申请人徐飞龙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1,000元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的财产并提供了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徐飞龙银行存款21,000元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30元,由申请人涂远华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