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郑彦霞,女,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苗艳丽,女,汉族,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郑彦霞与苗艳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郑彦霞名下车牌号为豫U×××××机动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郑彦霞名下车牌号为豫U×××××机动车一辆,期限为2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曹英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肖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