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思雯,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委托代理人王德言,即本案原告。
原告王德言,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兴
被告宁波井产住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海卫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俞金凤。
审理经过
原告梁思雯、王德言诉被告宁波井产住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赫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诉称,一、未能履行法定的信息告知义务,马桶是否能安装是消费者原告下单的决定因素,特别是安装此款马桶,必需要干湿分离的环境,否则会引发火灾或触电,这样关系到原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信息,被告并未事先告之,因此第一原告人于2019年10月29日在天猫网购得的型号为WHJ-K2的西屋智能马桶,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的单。二、错误安装马桶,安装马桶的是天猫无忧的专业师傅,他曾三次登门,明知原告家的卫生间做不到干湿分离,可他却不吭声执意的将马桶错误的安装在淋浴喷头的下面,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原告洗澡时,因马桶被淋水,造成漏电、短路,将原告家的浴霸击坏,幸免未酿成火灾、触电。可只要这马桶在原告家,这样重大的安全隐患,就时刻威胁着原告一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被告不兑现承诺:在下单前被告三次承诺有运费险,退货无忧,保满意,原告也不止一次的问过被告,而被告也从未告之只承担部分运费,下订单页面,也没有显示,同时还承诺安装后有问题可以退换的,可当安装后确实发现有问题申请退货时,被告才告知只给28元运费,随之将退款入口关闭,剥夺了原告再次申请退款权利。四、产品有缺陷:打开节能键后,该降温时跟本降不下来,人体入坐需升温时,升温速度太慢,大约15-20分钟后才能达到设定温度,导致入厕的全程坐圈都是凉的,再加上坐圈太窄,只有其他马桶坐圈宽度的一半,人体入坐着坐的地方被咯出一溜很深的印记,阻碍血液流通,给原告造成身体伤害,至今未愈。原告无奈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全额退款退货3980元,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大约500元;赔偿原告因改造地下管道的人工,材料费700元;被损害浴霸的修复费300元,身体受伤害的治疗费793.2元。
被告辩称
被告宁波井产住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缺席。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9日,原告通过网络平台在被告的网店内购买美国西屋智能马桶型号为WHJ-K2,当天实付款3980元。2019年11月3日,原告收到商品;天猫无忧师傅上门安装,发现该马桶不适合原告家的坑距。11月7日,原告申请退款,退款原因记载为7天无理由退换货。原告与被告客服沟通,客服告知可以通过移位器解决,但需要把地给拆开,同时告知原告到时候如果安装不上,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退,但尽量在这个月完成。11月15日,平台退款详情页面显示“因您超时未处理,本次申请关闭,如您的问题未解决,您可以重新发起申请”。原告称因运费问题与被告未达成一致。最终,原告选择安装移位器,使马桶正常使用。11月16日,天猫无忧师傅再次上门进行安装。马桶安装使用后,原告于11月30日以“被告虚假宣传、不兑现承诺、产品有缺陷”为由再次要求退货退款。被告客服答复称“时间已经很长了,非质量问题我们不支持退货”,又称“商品已经使用过而且已经安装了,有质量问题可以换货”。双方对此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讼来院。
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经审查,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关于退货退款、承担运费、赔偿改造地下管道的人工、材料费、浴霸修复费的主张,原告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坑距不合适,可自行选择退货或安装移位器进行改造,其决定权在原告,即使对于运费问题有争议,亦可选择先退货垫付运费再依据运费险主张权利,但原告最终未选择退货,而选择继续安装使用该款马桶,现又在使用后要求退货,却未提供足以证明商品有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故对上述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身体受伤的治疗费,庭审时本院就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向原告进行了释明,其明确表示按合同纠纷主张权利,而治疗费属于侵权纠纷范畴,对该请求本院不予处理。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梁思雯、王德言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梁思雯、王德言承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