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雅雯,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被告:柳忠瑶,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长沙市岳麓区。
审理经过
原告邓雅雯与被告柳忠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原告邓雅雯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邓雅雯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黄弗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理书记员 张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