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陈明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马关县(现文山监狱服刑)。 被执行人杨浩然,男,****年**月**日出生,苗族,住云南省马关县(现文山监狱服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陈明根、杨浩然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案中,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17)云26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明根、杨浩然发起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云26执6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执行员 贺兴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