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邵海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禹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9年09月19日以(2019)鲁1482执保253号保全裁定对邵海涛财产保全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邵海涛财产保全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邵海涛在中国建设银行存款。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