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149号寰宇上都大厦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8960278K。
法定代表人:程健,该设计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管斌,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宿州市飞跃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713923585Q。
法定代表人:秦圣福,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与被执行人宿州市飞跃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宿州仲裁委员会(2020)宿仲调字第45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宿州市飞跃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申请,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查封、扣押宿州市飞跃物流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其它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