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第3号楼第五层、第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9265923020。 负责人:邹建刚,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西鹃,男,汉族,1965年3月20日,身份证号码:XX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职工,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被告:董韩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德令哈市,身份证号码:XXX。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诉被告董韩林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期间扣除了因被告董韩林无法送达诉讼材料和法律文书进行公告送达的时间,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西鹃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董韩林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保险公司诉称,2019年4月2日19时55分许,被告董韩林无证驾驶×××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在柯鲁柯镇相村道路(德农五大队)与由陈理明无证驾驶“鸿利达”牌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驾驶员陈理明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决,我司已转款119233.5元至受害人家属陈宗德账户。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1.依法判令被告依法偿还原告代位赔付给受害人家属陈宗德的赔偿款119233.5元;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涉案费用。 原告围绕其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拟证实原告的身份信息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2.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青2802民初1263号,拟证实判决书认定以下事实:被告无证驾驶;被告承担次要责任;法院认定的事实关于追偿权的认定。 3.保险公司原告保单抄件,拟证实原告在投保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的事实。 4.赔款通知书原件一份,拟证实原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9233.5元。

被告辩称

被告董韩林在答辩、举证期间内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日19时55分许,陈理明无证驾驶“鸿利达”牌三轮轻便摩托车,沿柯鲁柯镇乡村道路(德农五大队)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民兴村路口时,与对面董韩林无证驾驶的×××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鸿利达”牌三轮轻便摩托车驾驶员陈理明、乘车人安生秀受伤的交通事故。2020年3月9日经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陈理明、安生秀各项人身损失119233.50元。2020年3月30日保险公司已向陈理明、安生秀家属陈宗德尾号为4220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转款119233.5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赔偿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现原告依据本院生效的判决书和保险公司转账凭证,向被告董韩林主张追偿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董韩林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等,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告董韩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保险赔偿款119233.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4.66元,公告费610元,共计3294.66元由被告董韩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喇兴儒 人 民 陪 审 员   谈菊邦 人 民 陪 审 员   石秀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康 凯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