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军山,男,****年**月**日出生,****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喀什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吉祥,新疆京喀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贵元,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住所地喀什市。

审理经过

原告马军山与被告张贵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16日立案。原告马军山于2021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现原告马军山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军山撤诉。 案件受理费307.50元,减半收取计153.75元,由原告马军山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 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陆彬彬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