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俞榕芳申请张梨等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民初14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6月10日,向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余松138××××0170)送达解除扣留张梨的执行款366900.90元。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万利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