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某某。
被告:李某某。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尹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原告尹某某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尹某某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尹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由原告尹某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