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吕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贤虎,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毛本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审理经过
吕斌与毛本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吕斌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毛本文名下的11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保全,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吕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毛本文名下的110万元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