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马旭,男,****年**月**日出生,142601196205051039,汉族,住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马旭责令退赔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12月25日以(2020)晋10执*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马旭房产一套,房产证号:XXXXXXXX。
现因该套房产已经在淘宝网拍卖成交,需办理过户手续,故解除对该套房产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马旭名下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