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陈长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原案申请人:陈长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申请人:李宽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陈长法与被执行人李学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陈长法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受理。本院在受理后,异议人陈长法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异议人陈长法申请撤回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