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山西省沁源县交口乡龙泉村*号人,现住沁源县,联系电话157XXXXXXXX。
被告:邓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山西省沁源县人,现住沁源县,联系电话155XXXXXXXX。
审理经过
原告冯某与被告邓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后,原告冯某自愿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冯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冯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27元,原告冯某自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