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烟台市申创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李敏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上列原告、被告民事主体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蒋基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谭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