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忠臣,住德惠市。
被告:李中丰,住德惠市。
被告:李心,住德惠市。
审理经过
原告李忠臣与被告李中丰、李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李忠臣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准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李忠臣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9元,由李忠臣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