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延长县,延长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员工,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505200024。 被告:李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延长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该公司员工,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003010215。
审理经过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原告张某某于2021年10月1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自愿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合法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张某某承担。 审 判 员 李 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审判人员
法官 助理 杨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