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1784139888。
法定代表人:林光,总经理。
被执行人:黄石市兴佳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胜阳港2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714656888B。
法定代表人:江小华,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与被执行人黄石市兴佳置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与被执行人黄石市兴佳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达成和解协议,并正在履行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院(2020)鄂0202执恢2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周雷刚
审判员 董 进
审判员 向淑青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