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人民政府,住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驻地。
被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蟠龙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3370402088933429T,住所地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大郭庄村。
法定代表人:陈浙峰。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蟠龙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0402执18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