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房春元,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宝应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顺,安徽益友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朱树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宝应县。

被告:张卓,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达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传建,四川瀛诚虹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房春元与被告朱树行、张卓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被告张卓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经审查本院裁定驳回了被告张卓的异议,被告不服本院的裁定,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5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房春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朱树行、张卓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房春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机械款和工资74155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9年10月起,原告等人在两被告承接的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张家小庄改造项目做钢筋工,截止2019年12月13日双方结算,两被告欠原告工资和代垫的设备款等费用合计74155元,两被告出具一张欠条给原告,承认欠原告机械费用和人工费74155元,承诺年前给付,但两被告未按约定时间给付,故诉至法院,请判如诉请。

原告房春元为支持其诉讼请求,依法提供了如下证据:1、2019年12月13日两被告出具的欠条一份,证明经结算两被告欠原告机械费用和人工费用合计74155元;2、承诺书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等人受雇于被告张卓,被告欠原告等人的工资。被告朱树行、张卓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的行为系对自己举证、质证等权利的放弃,应自行承担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来源清楚,证据相互印证,能证明原告陈述的基本事实,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有效证据,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被告辩称

被告朱树行未予答辩。

被告张卓辩称,原告房春元与被告朱树行之间是工程分包关系,原告提供的欠条上“张卓”不是其本人签名,被告张卓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被告张卓为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了原告与被告朱树行签订的《钢筋班组内部责任制协议书》一份,证明原告房春元与被告朱树行之间是工程分包关系,与被告张卓无关。被告提供的证据经原告质证,原告提出了异议,《钢筋班组内部责任制协议书》是工程安全管理需要签订的,实际上被告方直接考核到每个人,工资也发放到每个人,两被告共同出具欠条给原告,两被告就是共同债务人。

本院查明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质证,本院对本案事实认定如下:2019年10月起,原告等人在被告承接的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张家小庄改造项目做钢筋工,截止2019年12月13日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和代垫的设备款等费用合计74155元,两被告共同出具一张欠条给原告,承认欠原告机械费用和人工费74155元。此后,经原告催要,被告方给付原告4500元,余款69655元未能给付,引起本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张卓主张原告提供的欠条上“张卓”不是其本人签名,又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不能提供司法鉴定所需的比对样本,本院无法组织司法鉴定;原告提供的《承诺书》载明:原告是被告张卓的民工队工人,与成都钧森利劳务公司签订《结算协议书》的人是被告张卓,被告张卓出具欠条给原告是可能的,故本院对被告张卓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原告为被告方提供劳务,依法有权获得报酬,两被告共同出具欠条给原告,可视为两被告对共同债务的认可,愿意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原告房春元要求被告朱树行、张卓共同偿还欠款69655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告朱树行、张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房春元欠款6965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4元,减半收取827元,由原告房春元负担56元,被告朱树行、张卓负担77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654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