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侯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济南市历城区。户籍地济南市历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果斌,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冯慧,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济南市历城区。户籍地济南市历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山,山东山高水长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侯林与被告冯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原告侯林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侯林的撤诉申请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侯林撤诉。
案件受理费5413元,由侯林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孙志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