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行,住所地:日照市黄海**路金港名都商业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8683681331。
负责人:杨永国,行长。
被执行人:山东万宝贸易有限公,住所地:日照市天津路**号号,组织机构代码75351089-X。
法定代表人:辛为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住所地:日照市天津路**号号,组织机构代码79037653-8。
法定代表人:辛为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雅禾农业有限公,住所地:日照市**港区银河华府写字楼**幢**单元元(02)1××1号,组织机构代码68829016-4。
法定代表人:周龙伟,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住所地:日照市**港区泰安路**号号,组织机构代码77101276-3。
法定代表人:苗雷,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博雅木业有限公,住所地:日照市**港区市**经济开发区尧王企业园**北,组织机构代码56520588-X。
法定代表人:侯林财,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德升新型建材,住所地:日照市**港区**安路建材工业园材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75826652-3。
法定代表人:辛为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华远海洋装备,住所地:日照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路**侧区海滨路南侧、杭州路东侧,组织机构代码59362775-6。
法定代表人:辛为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华,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沿海路**虎山镇沿海路东,组织机构代码56144424-2。
法定代表人:李玉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万宝汽车,住所地:山**省日照市包头路以**日照市包头路以北、南昌路以东(南昌路68号),组织机构代码66807023-6。
法定代表人:辛为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住所地:日照市天津路**号:日照市天津路51号,组织机构代码75088855-5。
法定代表人:辛雷,总经理。
被执行人:孔祥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日照市**港区。
被执行人:辛为华,男,汉族,1970年2月9日,住日照市**港区区。
被执行人:陈耘,女,汉族,1969年11月9,住日照市**港区港区。
审理经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行与陈耘、孔祥忠、辛为华、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宝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德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雅禾农业有限公司、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博雅木业有限公司、日照华远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华海重工有限公司、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万宝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日照市德信公证处于2016年7月8日作出的(2016)日德信证经字第388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行于2016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8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2016年10月2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于2017年3月31日恢复执行。
在执行中,本院于2016年8月5日向被执行人直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先后对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信息及股权投资情况、车辆、银行存款、不动产登记等信息进行了网络查询或柜台查询,于2016年8月1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执行裁定书,划拨被执行人陈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中支行16×××06账户的存款4894.89元,1616020801018692226账户的存款5515.57元;划拨辛为华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江支行62×××01账户的存款9296.48元,以上款项均抵执行费;于2016年8月23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鲁L×××××号汽车(第五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鲁L×××××号汽车(第三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号汽车(第二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日照德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鲁L×××××号汽车(第一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孔祥忠名下鲁L×××××号汽车(首封);查封山东万宝物流有限公司名下鲁L×××××号汽车(第一轮候);于2016年9月5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天津路北、太原路东的房产证号20××04、土地证号日国用(2011)第0020**号房地产(第六轮候);位于日照市济**路**莒州路**兴业银河华府写字楼**幢**单元(02)1××1号的房产证号20××69、土地证号日国用(2014)第0049**号房地产(第六轮候);位于日照市北京路东海滨六路西125幢01单元1××号的房产证号20××01、土地证号日国用(2012)第0001**号房地产(第五轮候);位于日照市北京路东海滨六路西125幢01单元2××号的房产证号20××03、土地证号日国用(2012)第0001**号房地产(第七轮候);位于日照市北京路东海滨六路西125幢01单元3××号的房产证号20××05、土地证号日国用(2012)第0001**号房地产(第七轮候);位于日照市北京路东海滨六路西125幢01单元0××号的房产证号20××48、土地证号日国用(2012)第0001**号房地产(第六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岚山街道佛手湾居委村南的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岚山字第××号、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14)第0002**号房地产(第四轮;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圣岚**路**(佛手湾居委居委)的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岚山字第××号、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14)第0012**号房地产(第二轮候);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圣岚东路北的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岚山字第××号、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14)第0012**号房地产(第二轮候);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圣岚东路北的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岚山字第××号、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14)第0012**号房地产(第二轮候);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圣岚东路北的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岚山字第××号、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14)第0012**号房地产(第二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济南路北莒州路南兴业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2单元(02)1××1号的房产证号20××64、土地证号日国用(2014)第0049**号房地产(第八轮候);查封辛为华名下位于日照市烟台路西济南路南日照国际金融中心005幢01单元2××1号房产证号20××20房产(第十一轮候);位于日照市烟台路西济南路南日照国际金融中心005幢01单元2××7号房产证号20××18房产(第十轮候);位于日照市烟台路西济南路南日照国际金融中心005幢01单元2××4号房产证号20××13房产(第十轮候);位于日照市烟台路西济南路南日照国际金融中心005幢01单元2××8号房产证号20××11房产(第十一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华海重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沿海路东侧龙王河南侧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11)第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首封);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博雅木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潮河村土地证号为莲国用(2011)第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首封);查封被执行人日照华远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海域使用权证书为国海证2013B37110205750号项下的4.1614公顷海域使用权(首封);于2016年9月1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在日照中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48.04%股权(第一轮候),在瑞胶涂料(日照)有限公司持有的60%股权(第一轮候),在青岛鲁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日照华远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日照华远水上运动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山东华海重工有限公司持有的56%股权(第一轮候),在山东万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80%股权(第一轮候),在日照华安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山东物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的30%股权(第一轮候),在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山东万宝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日照山河纺织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山东万宝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第一轮候),在日照德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首封),在山东鲁尔船舶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首封);于2016年9月5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雅禾农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物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320万元(首封)、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司在日照市鑫磊典当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440万元(第四轮候)、山东万宝物流有限公司在日照市鑫磊典当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330万元(首封);于2016年9月5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五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博雅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市北经济开发区尧王企业园北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5)第00091号项下的钢结构厂房(首封);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博雅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市北经济开发区尧王企业园北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5)第00090、00093号项下的设备(首封);于2016年9月5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六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雅禾农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1616020119201072293账户的存款3000万元、1616020119200008724账户的存款3000万美元。冻结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41×××01账户的存款3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1616020119201019322账户的存款3000万元、1616020119200010190账户的存款3000万美元,1616020129200018686账户的存款3000万美元。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40×××01账户的存款3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行16×××47账户的存款3000万美元、1616020119201022089账户的存款3000万元,1616020129200015209账户的存款3000万美元;于2016年9月21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七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辛为华名下京J×××××号汽车(首封);于2016年9月19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八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辛为华在日照新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9600万元(第二轮候)、在山东宝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1470万元(第一轮候);被执行人山东万宝物流有限公司在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4%股权480万元(第一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万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51%股权510万元(第二轮候);于2016年9月26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之九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辛为华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沙顺路58号7-68号-1至2层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昌字第××号房产(首封);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及甲6号E座14层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东字第××号房产(第二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济南路北莒州路南兴业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2单元(02)1××1号房产证号20××71、土地证号日国用(2014)第0049**号房地产(第二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宝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济南路北莒州路南兴业财富广场C01幢02单元(02)1××1号房产证号20××66、土地证号日国用(2014)第0049**房产(第九轮候)。本院于2017年3月31日作出(2016)鲁11执249号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本案恢复执行后,本院先后通过网络或柜台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工商登记及股权投资、存款、车辆、不动产等登记情况。本院于2017年6月27日约谈了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查封财产暂时不宜处置,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