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原告:刘鑫,男,汉族,居民,****年**月**日出生,住日照市东港区。

委托代理人:吕一傲,山东中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尹相征,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日照市东港区。

委托代理人:孟庆山,日照东港正律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经过

原告刘鑫诉被告尹相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未交纳诉讼费,经通知后其未在规定期间内缴纳诉讼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刘鑫撤诉处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