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陕西博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建强路5号圣远广场二期第1幢2单元6层20606号房。
法定代表人:史静静,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二区。
法定代表人:韦国,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陕西博众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陕西博众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