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仕嘉恒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山西省人,现住长治市。         被告:郭某,现住黎城县。        

案由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审理经过

原告山西仕嘉恒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案件在审理期间,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是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西仕嘉恒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山西仕嘉恒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丽娜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