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罗定市人,住罗定市。现在罗定市素龙圩经营车路拾早餐店。
被告梁锦业,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罗定市人,现住罗定市,现住罗定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云峰,男,汉族,罗定市人,住罗定市。公民代理,经潭井村委推荐。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婷诉被告梁锦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8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婷负担。